2003网站太阳集团“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辦法

2021年03月30日 18:19  點擊:[]

為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學校黨委“一基三實、一路三建”發展思路的要求,有效提升第二課堂育人實效,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團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和《關于在高校實施共青團“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施“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是在學校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工程背景下,構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新實踐,是适應學生成長需要、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舉措。

第二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将圍繞學校人才培養定位,引導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通過對第二課堂工作内容、評價機制等進行整體設計,探索規範化、課程化、制度化的工作模式,形成具有學校特色、全方位培養大學生綜合能力素質的制度機制。

第三條 本辦法通過推行“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激發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的自覺性、積極性,構建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相互促進、相互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并通過客觀記錄、有效認證、科學評價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的經曆和成果,促進“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為學校人才培養評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社會單位選人用人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内容體系

第四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内容體系是落實“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的基礎,是對第二課堂活動的科學分類整合和體系構建。

第五條“第二課堂成績單”的内容體系分為6個模塊: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學術科技與創新創業、課外閱讀與自主學習、社會實踐與社會工作、文化藝術與身心發展、公益勞動與志願服務。

1.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模塊。主要記載參加各類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活動情況,以及獲得的相關榮譽。如參加主題團日(黨日)活動、思想教育類報告會、黨團培訓、“青馬工程”培訓、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活動等,以及在尊敬師長、孝敬父母、互幫互助、誠信考試、文明修身等方面的表現。

2.學術科技與創新創業模塊。主要記載參加各級各類學術科技活動、參加創新創業競賽獲獎、自主創業以及發表論文、出版專著、取得專利等情況。例如聆聽各類學術講座;參加“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和各類學科競賽;參加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主持或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等。

3.課外閱讀與自主學習模塊。主要記載學生課外閱讀與寫作情況,以及學生在校期間通過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或自主學習而獲得的各類專業證書。包括政府、行業等組織或認定的通用水平考試成績、職業資格證書等。英語方面如雅思、托福、GRECET4CET6;計算機方面如計算機二級、三級、四級,普通話等級證書,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獲得的資格證書等。

4.社會實踐與社會工作模塊。社會實踐類主要記載假期社會實踐活動、日常社會實踐活動及其它實踐活動。假期社會實踐包括利用寒、暑假等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如學校、學院組織的“三下鄉”活動、社會調查等;日常社會實踐活動指個人主動利用課餘時間參與的社會實踐活動;其它實踐活動包括海外遊學計劃等實踐項目。社會工作類主要記載參加學校各類社團并積極組織或參與社團活動,參加各級各類團學組織,擔任學生幹部,以及獲得的相關榮譽等。

5.文化藝術與身心發展模塊。主要記載參加各級各類文化、藝術、體育、人文素養等活動,以及獲得的相關榮譽。例如面向學生開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藝術類講座、征文、展覽、書畫、攝影、文藝演出、文體競賽等活動。

6. 公益勞動與志願服務模塊。公益勞動主要記載宿舍内務衛生、參加校園義務勞動、勤工儉學活動等。志願服務類主要記載參與“西部計劃”、支教助殘、社區服務、法律援助、公益環保、賽會服務、海外服務等活動的經曆,以及活動的相關榮譽等。

第三章 學分管理與記錄評價

第六條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修訂指導性意見》規定,本科學生在完成必修、選修和實踐教學環節學分外,必須修讀第二課堂活動至少10個學分方能畢業(含新生入學教育和大學生安全教育兩門課程,各1個學分)。四年制本科學生應在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分别修滿3學分,第三學年修滿2學分;五年制本科學生應在第一學年修滿3學分,第二學年和第三學年分别修滿2學分,第四學年修滿1學分(見附件1)。申請提前畢業的學生需提前完成“第二課堂成績單”應修學分。

第七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的學分采用積分換算學分方式計量,獲得第二課堂活動積分10分,可折算成“第二課堂成績單”學分1分(見附件2)。

第八條 學生在校期間,需按學年完成“第二課堂成績單”各模塊積分限定表中最低積分(見附件1。學院對每學年未完成最低積分的學生提出預警,學生可按照“差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完成上學年未完成的“第二課堂成績單”積分。

第九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的記錄和評價依托共青團中央開發的“第二課堂成績單”網絡管理系統(到夢空間進行實時網上認證管理。按照《“第二課堂成績單”積分認定标準》(附件2),通過學生個人申報和班級、學院、學校逐級審核認定相結合的形式,對學生的參與過程和結果進行真實客觀的記錄和學分認定,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兩周内完成審核、公示、認定、備案。

第十條 課外閱讀的積分認定以圖書館的借閱記錄和上傳讀書筆記為依據,閱讀書目以學校推薦書籍為主,每學年不能低于2積分。

第十一條 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從當年度的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模塊的積分中分别扣除12468積分;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當年度的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模塊的積分清零。受學校通報表揚的學生,從當年度的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模塊的積分1。獲先進個人稱号、社會工作相關榮譽等、參加志願服務與公益勞動相關榮譽分别在理想信念與道德修養、社會實踐與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與公益勞動模塊加分。

第十二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中,凡弄虛作假獲得“第二課堂成績單”積分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該項目的積分,其行為按考試舞弊處理。學生累計報名參加活動,但不簽到次數達到3次者,下一學期内禁止報名參加第二課堂活動。

第四章 結果應用

第十三條 對于完成“第二課堂成績單”規定積分的畢業生,其積分分三級評定:達到150(含)積分以上為“優秀”,135(含)積分以上為“良好”,100(含)積分以上為“合格”。

第十四條 “第二課堂成績單”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作為學生評先評優、推優入黨的重要參考依據。學生如未完成學年度相應的最低積分,不能參加年度評先評優等先進評選。

第十五條 社會用人單位通過“第二課堂成績單”,根據學生參與第二課堂活動情況,對學生進行綜合能力的描述性評價,更好地實現雙向選擇。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學校成立“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分管團學工作和教學工作的校領導任主任,校團委、教務部、學生工作部、就業指導中心、創新創業學院負責人,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委員。委員會負責“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方案的讨論修訂,監督“第二課堂成績單”實施,裁決學生對參與“第二課堂”活動認定情況的申訴。

委員會下設“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團委,主要負責全校本科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的過程管理。教務部負責全校本科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的最終認定和學分換算工作。

第十七條 各學院相應成立“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組長,團委書記和其他輔導員為成員,負責學院“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的具體實施和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管理、審核、認定等工作。

第十八條 各班團支部成立由團支書任組長、支部委員會成員任組員的“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小組,負責所屬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成績的初審、統計、上報等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從2018級本科學生開始執行。2015級、2016級、2017級本科學生按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課堂學分管理辦法》(南華教【201641号)執行,但參加第二課堂活動也需通過“到夢空間”第二課堂成績單平台進行認證和記錄。

第二十條 《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由學院“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意見報學校“第二課堂成績單”制度實施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認定。

第二十一條 《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校團委、教務部、學工部負責解釋。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将根據實際情況适時做出修正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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