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章 總則………………………………………( 3 )
二、第二章 會議制度………………………………( 3 )
三、第三章 幹部職責………………………………( 5 )
四、第四章 考核制度………………………………( 10 )
五、第五章 考核結果………………………………( 12 )
六、第六章 檔案與物資管理制度…………………( 12 )
七、第七章 活動開展申報制度……………………( 13 )
八、第八章 值班制度………………………………( 14 )
九、第九章 附則……………………………………( 14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2003网站太阳集团團委學生會是在院黨委、院行政部門領導下的學生工作組織,接受院黨委、院行政部門的領導和幫助。
第二條 院團學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高舉旗幟,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努力開創我院團學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條 院團學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服務于學院的中心工作,服務于同學的成才成長,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四條 院團學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全面貫徹黨的方針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堅持以理服人、以文化人,遵循規律、勇于創新、務求實效,為黨和人民事業培養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深化“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工作理念,以學生的全面發展為目标,開展豐富多彩、富有實效的團學活動。
(三)貫徹落實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提升同學的思想政治素養,努力培養廣大同學的創新精神和樹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而奮鬥的遠大理想。
第二章 會議制度
第五條 例會制度 :
(一)主要會議:學生幹部會議、主席團會議、團委學生會幹部會議、各部門工作會議、各部門幹事會議。
1 、每月召開一次學生幹部會議(黨建2名、學工助理2名、主席團、部長、班長或團支書),每周召開一次主席團會議,每兩周召開團委學生會幹部會議(主席團、部長、副部長),每兩周召開一次部門工作會議 (分管主席團、部長、副部長)、每一個月召開一次部門幹事會議(部長、副部長、部門幹事)。
2 、各部門每兩周召開一次本部門例會,各部工作會議須告知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安排,具體事宜由各部自行制定,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放于資料袋中。
(二) 會議紀律
1 、會議負責人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會場,參會人員至少提前五分鐘到場,會議開始前完成簽到工作(學生幹部會議、團委學生會幹部會議)。
2 、團委學生會幹部不得随意缺席會議,若有特殊情況者應向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請假,若有違反按幹部考核有關條例予以處理。
3 、副書記獲副主席請假由主席審批。, 部長、副部長請假由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審批。
4 、會議過程中,參與會議人員應自覺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以保持會場秩序;各幹部要勤于思考,踴躍發言,做好個人會議記錄,以便為工作提供參考。
第六條 臨時會議
團委學生會主席團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會議具體時間,并由團委學生會辦公室下發會議通知(針對比較緊急的情況)。
第三章 幹部職責
第七條 團委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的職責: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二)遵守團委學生會章程,執行團委學生會決議。
(三)積極參加團委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院、系裡安排的工作,積極維護團委學生會的整體榮譽。
第一節 機構設置
第八條
(一) 團委學生會下設組織部、宣傳部、青志隊、青年傳媒中心、實踐部、辦公室、學習部、宿管部、心理部、文藝部、體育部、權益部、勤工助學部。
(二)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3-4名。人員設置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适當調整。
第二節 團學會主席團
第九條 團學會主席團負責團委學生會全局事務。
第十條 學生會主席主持團委學生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加強學生會工作的交流。
第十一條 團委副書記主管團委工作,掌握團委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承接校級團委和院團委工作。
第十二條 副書記、副主席分管各部,負責分管部門日常工作的監督、落實,以及部門的高效運轉。
第十三條 考核各職能部門常規工作和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
第三節 部門職能
第十四條 各職能部門為團委學生會處理日常工作、開展活動的常設職能機構,各部由部長主持工作,副部長協助,對學院老師、主席團負責。
第十五條 組織部職責
1、嚴格做好團員的發展,團費收繳等工作;
2、做好組織工作的各種數據統計和材料收集工作;
3、綜合測評統計及整理工作;
4、國學朗誦、學院羽毛球賽等活動的組織工作。
第十六條 宣傳部職責
1、積極對外宣傳院學生會的良好形象;
2、為學院舉辦的各類活動通過海報、等形式及時進行宣傳,并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
3、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傳達活動信息和團委學生會理念;
4、為全院學生第一時間傳遞學校、學院發布的通知和信息,并及時反饋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5、與其他部門共同開展内部建設和宣傳活動。
6、定期舉辦宣傳技能培訓和手工制作活動,提高各宣傳部成員宣傳工作方面的水平;
7、協助團委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使各部門工作更好的完成。
8、及時報道跟蹤學院各項會議工作,做到準确的去傳達會議與活動精神;
9、宣傳及報道有關學院的各種賽事,讓老師及同學能夠快速了解學院動态;
10、定期出版資環安簡訊,并及時下發給各個班級;
11、及時在校網及院網上更新有關學院動态;
第十七條 青年志願者隊職責
1、安排學院各班級義務勞動,以有效維持學院負責的相關區域的衛生環境;
2、組織開展各項青年志願者活動;
3、組織開展環保節當天學院特色活動;
4、與校級青志部門積極交流,完成學校志願者活動。
第十八條 青年傳媒中心職責
1、負責學院新媒體平台宣傳管理工作;
2、負責學院最新動态及學院相關通知的線上公布;
3、管理家長微信群來加強學生家長與學院老師的交流溝通;
4、配合學校新媒體平台的宣傳工作。
第十九條 實踐部職責
1、對綜測以及助學金等事項進行審核。
2、發揮本部門特色,加強與其它部門的聯系共同搞好學生活動工作;加強自身建設和學習,提高自身能力與業務素質,解決團委學生會活動的經費問題。
3、負責成人禮、素質拓展等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加強全體師生黨的思想覺悟的活動的策劃及組織。
4、聯系兼職崗位,為學院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兼職工作。
第二十條 辦公室職責
1、各類團學工作有關文件的起草、整理與下發;
2、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協助主席團健全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
3、各級同學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與負責學院、團委學生會相關檔案的管理工作;
4、及時向各部處傳達主席團的有關工作部署,及時向主席團彙報各部處有關工作情況;
5、文明修身站崗及學工室日常值班工作;
6、學院物資的管理及活動的後勤保障,學工室及會議室的衛生打掃;
7、學院成員的各類信件的收取與下發;
第二十一條 學習部職責
1、全院學生上課紀律,到勤,請假情況考察
2、大一學生早晚自習到勤,請假情況,學風建設考察以及脫機情況考察記錄
3、院内文化活動安排,每周每月的工作彙總總結報告,
4、組織各類學習競賽和知識講座,活躍第二課堂,擴大同學的知識面;
5、及時為同學提供有關學習的重要信息,促進同學學習和就業;
6、積極聯系老師和同學交換意見促進師生交流。
第二十二條 宿管部職責
1、進行宿舍管理工作,定期進行衛生、評選流動紅旗;
2、銜接校宿管科及校自律部工作,安排新校區食堂站崗,本部文明勸導工作;
3、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宿舍活動,提倡宿舍文化建設,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文化生活;
4、收集同學對其它生活問題的反饋信息,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
5、完成團委學生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二十三條 心理部職責
1、負責每周班級副班長處心理周報,并整理上交至輔導員老師處;
2、每學年組織心理微電影活動競賽活動;
3、組織各班級心理委員培訓及考核工作;
4、學院成長輔導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5、組織進行5、25廣場活動,以促進同學心理的健康發展;
6、組織心理知識競賽等其它心理健康方面的相關活動。
第二十四條 文藝部職責
1、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組織新生才藝大賽、啦啦操比賽等全校性文藝活動,以及本院文藝活動的開展。
2、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大運會相關活動;
3、積極策劃組織元旦晚會等文藝活動,豐富學生第二課堂文化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加強同學自身修養,提高學生藝術水準、文明禮儀意識,強化團隊精神,為學校培養具有藝術特長的人才。
第二十五條 體育部職責
1、策劃各項體育活動并于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體育比賽(運動會、籃球賽、足球賽、排球賽等),豐富同學的課餘生活;
2、組建各運動團隊,組織各種形式的體育比賽;
3、了解同學對體育工作及活動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4、通過體育活動,發現和培養體育骨幹,加強體育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5、組織校運動會運動員選拔、訓練、後勤等相關工作;
6、宣傳體育知識,提高同學的體育常識及競争意識;
7、負責學院各運動隊的組建、訓練、比賽等相關事宜。
第二十六條 權益部職責
1、維護學生的權益,保護學生的合法利益。監督各學生組織、社團的工作,預防、避免發生學生組織、社團侵害學生正當合法權益的事件。
2、不定期開展意見調查,搜集學生對學院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的意見,深入到同學中去,了解同學們在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并及時協調解決。
3、做好學生困難的幫扶工作,切實了解有困難的學生及時有效的解決問題。
4、宣傳維權知識,提高同學們的維權意識。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 勤工助學部職責
1、收集學院内學生的貧困資料,整合并核對貧困入庫同學數量。
2、做好助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的信息發放及收集工作。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條 評分标準及細則
(一)例會考核 (10分)
1、例會無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無故早退、遲到者每次扣0.5分;請假者每次扣0.5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場,會議開始後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會後請假視為缺席。
(二)值班考核(10分)
1、根據值班表安排,無故不值班者每次扣1分;
2、值班人員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遲到、早退累計五次或缺席三次者,團委學生會例會上點名批評。
(三)精神面貌考核 (20分)
1、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視其情況嚴重性扣分;
2、宿舍内務檢查中出現問題者每次扣1分;
3、無故曠課者每次扣1分;
4、首考挂科超過兩科者扣5分;
(四)工作考核 (40分)
1、凡團委,團總支,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部門成員扣2分;
2、凡團委,團總支、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門的、非本部門的)無故不執行者扣3—5分,延誤者酌情扣1—3分;
3、對工作情況彙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1—3分;
(五)嘉獎鼓勵 (20分)
1、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并有一定突出成績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2、整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4分;
3、團委學生會例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4、獲得獎學金者:國家級加5分,校一等、二等、三等依次加4分、3分、2分。
第五章 考核結果
考核将以學年為單位進行,被考核人員為主席團、各部門部長副部長,每項考核加減分數不超過該項劃定分數,本考核結果對評優評先、入黨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考核結果将作為評選團委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考核成績會進行張貼公示,考核分為單人考核和部門考核(詳情請參考《資環安學院團委學生會學生幹部考核方案》):
單人考核成績=例會考核成績+值班考核成績+精神面貌考核成績+工作考核成績+嘉獎鼓勵成績;
部門考核成績=部門單人考核成績的平均值;
(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級:75-為優秀、60-75為良好、45-60為合格、45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六章 檔案與物資管理制度
為使團委學生會檔案與物資管理規範化,對團委學生會各種文字材料以及各類活動物資實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為今後的團委學生會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據和經驗、教訓,特制定團委學生會檔案與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團委學生會辦公室與黨建、學工助理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對團委學生會的文件、會議記錄活動資料、報刊及其他形式的材料進行分類、歸檔并實施有效的管理;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總結。
第三十條 團委學生會各部門每學期必須遞交一份本部工作計劃,由辦公室彙總為團委學生會工作計劃,上交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歸入團委學生會檔案。
第三十一條 團委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在任期屆滿時須遞交一份工作總結,介紹任職期間的工作内容、計劃落實情況及經驗教訓,由辦公室彙總為團委學生會工作總結,上報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歸入團委學生會檔案。
第三十二條 團委學生會各部門舉行活動須提前完成活動策劃,活動舉行完後需完成工作總結。
第三十三條 團委學生會例會會議内容由辦公室記錄,各部門會議由副部長記錄,均須交到團委學生會檔案存放處。
第三十四條 團委學生會由于工作出色而集體獲得獎品、紀念品,作為工作成績的體現,由辦公室統一保存和管理,不得遺失。
第三十五條 團委學生會任職期滿時,團委學生會檔案送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閱,并于新一屆團委學生會成立後移交新一任辦公室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部門舉辦活動後所剩餘的物資存放于學院活動室,并需要向辦公室報備,辦公室做統一彙總。
第三十七條 各部門策劃、組織活動需要一定物資時,需提前與辦公室溝通,查看學院是否有所需要的物資,避免重複購買。
第三十八條 辦公室需定期核查學院内的各類物資數量,并負責各類物資的借還登記,各部門借還物資時需登記。
第七章 活動開展申報制度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須向主席團遞交策劃書。策劃由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審核後,交到院老師處審閱,得到批準後方可開展活動,策劃書的内容應包括活動意義與目的、活動主題、組織結構、活動内容、活動時間和地點、參加人員、活動形式、活動流程、準備工作、工作分工、可行性分析、經費預算等。
第四十條 活動結束後各部部長要進行活動總結,并附之書面報告。總結中要體現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需改進的地方有哪些,防止錯誤的再次發生。
第八章 值班制度
第四十一條 團委學生會成員須按安排表值班。
第四十二條 值班同學要準時到崗,做好值班記錄,值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來值班的須提前自行調整,并向負責人請假。否則按團委學生會值班考核标準處理。
第四十三條 值班期間應保持團委學生會辦公室良好的學習及工作氣氛。
第四十四條 值班同學不得随便動用辦公室電腦,處理團委學生會工作除外。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工作制度的解釋權屬于院團委學生會。
第四十六條 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權屬于團委學生會全體人員。如有一定比例的成員或部門提出修改要求。修改工作應在堅持民主、公開、高效的原則下由主席團主持。修改草案應交團委學生會全體會議讨論,過半數的成員同意方可通過,并由院學生工作辦公室頒布實行。
第四十七條 本工作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