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名額
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方向)、環境科學與工程采取差額形式複試,差額比例為120%。
(二)複試程序
(1)複試采用現場複試的形式;
(2)在複試前到新二教A307室進行資格審核;
(3)資格審核合格後,在規定時間至特定地點參與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三)複試内容
(1)專業筆試:滿分100分
1)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方向):《環境工程學》,滿分100分
2)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概論》,滿分100分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滿分100分
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素質和能力:滿分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20分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和表達禮儀等。
4)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30分
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具體以各學位點招生單位公布複試方案為準。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錄取。
資源與環境(環境工程方向)、環境科學與工程加試科目如下:
1)加試科目1:《水污染控制工程》
2)加試科目2:《大氣污染控制工程》
(四)複試時間與地點
資格審核:
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新二教A307
(1)專業課考試:
4月13日上午8:30-10:00,新二教A201
(2)綜合面試:
第一組:4月13日上午10:20-12:00,下午13:00-18:00,新二教A303
第二組:4月13日上午10:20-12:00,下午13:00-18:00,新二教A305
(3)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
4月13日上午10:20-12:00,下午13:00-18:00,新二教A406
(4)候場地點
新二教A201
(五)複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複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複試不合格者不予拟錄取(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根據招生計劃數和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具體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5×(60)%+複試成績×(40)%。
複試成績=專業筆試×(30)%+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30)%+綜合面試×(40)%
(六)調劑篩選原則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内;
(2)考生初試考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一命題科目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視為相同】;
(3)初試成績符合報考第一志願專業國家複試分數基本要求,經審核同意可進行調劑根據複試總成績,擇優錄取。